“环中国国际公路自行车赛”(以下简称“环中国”)是由国际自行车联盟及国家体育总局倾力打造的中国品牌赛事,是中国首个跨越多省市的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环中国”已经成功举办了六届,获得了国家体育总局、各承办城市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以及国内外媒体的高度关注。
作 为一个以国家命名的国际性自行车赛事,“环中国”在全面展示中国日新月异的城乡面貌的同时,也肩负着推动中国群众体育事业建设的使命。“环中国业余赛”将 依托职业赛事体系,借助职业赛事运营经验,延续职业赛事标准,打造国内第一个面向世界的非职业自行车车队的常年性赛事体系。它是环中国的补充和丰富,为中 国的非职业自行车俱乐部提供走向职业化、走向世界的机会和平台。
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中国体育报业总社、环中国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组委会
主办单位:宁海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宁海县体育局
比赛日期:2015年11月8日
1. 比赛模式:单日赛
2. 参赛形式:团队/个人
3. 组别设置:
4、参赛线路:
赛事规则
(一) 基本规则
1. 参赛资格:
1.1比赛中采用车队或个人为单位进行报名、登记,比赛面向全球所有非职业选手(所有现役专业车手及退役未满2年的车手除外)开放报名。
1.2比赛中设有定额的参赛席位,车队/个人可以通过组委会指定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组委会同时接受城市、赞助商的推荐。自报名起始日开始至名额报满为止。报名最终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3日。
2. 参赛人员报名及报到须知
2.1报名要求
比赛中,所有组别最多报名参赛人数不超过100人。报名人数按缴费的先后顺序额满截止。组委会接受以参赛队为单位的报名和个人形式的报名。所有报名须登陆指定报名平台。
2.1.2参赛车队/个人需填写《2015环中国业余赛报名表》进行报名。以团队方式报名:参赛车手不得多于6名,少于4名。(当参赛车队少于4人时,车队将取消团体成绩录入)
2.2报名办法
2.2.1请参赛车队/个人登陆以下链接进行报名:
http://www.huodongshu.com/event/10022146/?is_easy=2
2.2.2 关注环中国微信公众号,点击业余赛进行报名
2.3报名费
2.3.1车队/个人均按参赛人数收取报名费用
男子公路精英组100元/人;男子山地组80元/人;
女子公开组80元/人;
参赛车队/个人需统一将报名费汇入组委会指定渠道,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2.3.2保险办理:报名费中已包含组委会为选手在参加比赛期间缴纳的个人意外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4报到须知
2.4.1.报到日
组委会将在报到日(11月7日)当天8:00——18:00负责接待报到事宜。各车队/个人需要到组委会报到处进行注册,确定最终参赛选手名单。参赛队员一经确认后,将不得更改。
2.4.2车队/个人参赛交通、食宿费用自理。组委会将提供指定接待酒店提供给选手自主选择。
2.4.3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对自己负有管理责任,如果出现违背体育公平竞赛的现象,将对该选手做出相应处罚。
3. 比赛检录
3.1比赛开始前90分钟开始分组进行检录,顺序依次为:男子公路精英组、男子山地组、女子公开组。比赛开始前10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所完成比赛的成绩亦无效。
3.2检录区将分为待检区和检录区两个区域,将会悬挂明显提示引导选手进入检录区。
3.3检录时,裁判将进行身份确认,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3.4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辆是否通过安检,号码牌、号码布是否佩带在指定位置,是否按照规定安装计时器。
3.5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中途加入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3.6比赛出发:针对各赛段具体比赛形式,将采取分组、分时段的形式出发。出发顺序将依次为:男子公路精英组、男子山地组、女子公开组。
注:各组具体比赛出发时间另行通知。
4. 比赛办法
4.1比赛采取电子计时为主、人工计时为辅的计时方式。
4.2比赛不设置爬坡点、途中冲刺点。
5. 终点时间限制(关门时间)
由裁判组和组委会商定后做出决定。
6. 录取与奖励办法
比赛设有个人及团体名次奖、个人及团体积分累计。(各车队参赛车手一经注册,本赛季内,该车手不得变更所注册车队,否则成绩将不给予全年积分榜的累积。)
具体成绩录取办法:
组别 | 个人成绩 | 个人积分 | 团体成绩 | 团体积分 |
男子公路精英组 | √ | √ | √ | √ |
男子山地组 | √ | × | × | × |
女子公开组 | √ | × | × | × |
6.1.分站赛个人成绩排名:
计时裁判根据赛段所记录的时间进行个人成绩排名。
6.2分站赛团体成绩排名
根据当场比赛每队前三名运动员成绩相加来计算的,如成绩相等,则根据该队在分段赛中前三位运动员的名次相加来决定;如成绩仍相等,则根据该分段中该队最佳运动员的名次来决定。
6.3分站赛个人积分累积
组委会将对全年各站男子公路精英组的参赛选手进行累
计积分排名。各站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并获得前50名的运动员给予相应分值的积分。
6.4分站赛团体积分累计
录取当段成绩获得前15名的男子公路精英组车队进行积分排名。分站赛中,如成绩相同,团体积分排名以各队达到终点的运动员最好名次决定排名顺序,优者列前。
6.5奖励办法
比赛不设时间奖励,但设置奖金及奖品等。具体各项目的积分奖励和总积分排名奖励如下:
现金:35800元/站、实物
注:总决赛奖金、积分排名奖金分配表另行发布
6.6 2015-2016赛季积分榜排名
以全年分站赛所获得的积分进行累积,最终成绩为全赛季积分榜总排名。
7. 比赛仲裁:
7.1主办方不接受有关名次、成绩的异议;
7.2 如对比赛成绩、犯规与作弊等有异议者,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长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资料并缴纳200元仲裁费后(照片等能证明情况的资 料),仲裁结果至少在领奖前1小时公布,特殊情况除外。总裁判仲裁结果为终审制,任何一方不得提出再审。对比赛有任何异议者,不得当场有与裁判或工作人员 争执等过激行为,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二) 补充规定
1.竞赛器材规定
1.1. 参赛车辆、服装、器材自备,所用器材必须符合中国自协有关规定,否则不得参加比赛。比赛必须使用标准的公路/山地车,赛前组委会将对参赛车辆进行技术性检 查,检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参赛选手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与车架牌,不得擅自裁剪,违者将视其情节给予处罚。
1.2.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力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1.3.在比赛时必须始终佩戴安全头盔,比赛途中摘掉头盔者,裁判将视其情节给与相应处罚,直至取消其参赛资格。
2.赛事保障服务
组委会提供公用器材保障车。
3. 注意环保 提倡绿色运动
组委会要求参赛队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以及所有工作人员,在本次比赛中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公共卫生,不得随意抛弃果皮纸屑等杂物,注意个人卫生,保证身体健康。
4.其它
4.1.车队领队、教练、运动员及其他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则。
4.2.未尽事宜,及各分站赛日程和技术指南,另行发布。
4.3.本竞赛规程总则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所有。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宇菲、杨光
手机:13581522323、15010811865
电话:010 67103188-655